在教室、汽车诱奸女学生辩「性启蒙」 国中师判刑2年
新北市立周姓国中导师爱恋班上女学生,不仅拥抱亲吻,还在教室内及汽车上发生多次亲密性行为,周男却辩称协助启蒙探索异性,新北地院日前依猥亵及性交罪判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在新北市立国中担任导师的周姓男子于20年前因爱恋班上一名女学生,双方从1年级开始至3年级,一开始不仅常常拥抱亲吻,之后还多次在教室内及周男开车送女学生返家,2人数度在汽车上发生亲密性行为。
「只是小暧昧。」周男于警询、检方侦查、法院审理时,均否认犯,仅说2人会拥抱及亲吻,只是小暧昧的行为,周说,「本来是把她当女儿,后来感觉像恋人。」还说,「是以我当作材料当作试验,协助她探索异性。」但女学生则说,3年就学期间,周男常常拥抱亲吻她,也曾多次在教室内及周男汽车上,在周男引导下为其口交。
法官认为周为人师表,原应善尽保护照顾学生之责,竟未能恪守师生分际,反图满足一己之情欲,利用受害女学生当时对性自主意识尚属懵懂之际,严重戕害其身心及人格发展,且犯后否认犯行,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猥亵罪及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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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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