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史雪燕提行政诉讼救济 陆委会:大陆人民不属国民
南投县陆配前议员史雪燕被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她预计今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救济,要求内政部长刘世芳、陆委会主委邱垂正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史说,站出来是为保障38万名陆配参政权,不能任由民进党一党独大,剥夺人民参政权。
史雪燕2021年递补成为南投县首位陆配议员,任期至2022年12月24日结束,任职仅1年4个月。内政部去年12月以她未依国籍法规定,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一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佐证资料,而解除议员公职,她向行政院提诉愿被驳回。
史雪燕说,内政部和行政院作法明显违法违宪,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来台设籍满十年就有资格参选公职,并无违法,依宪法,大陆和台湾都是「地区」,并非两个国家,政府怎可套用国籍法将她当成外国人?政府如认为陆配参政有问题,应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非「球员兼裁判」违法、违宪剥夺人民权益,她提行政诉讼,相信司法会尊重并捍卫宪法,保障人民权益。
她说,现在两岸关系紧张,网军对陆配污名化,38万名陆配在基层好好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不能因两岸关系紧张就修理陆配。
委任律师李震华说,行政诉讼附带民事求偿,将向北高行、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分别提诉讼,史雪燕将与陆配姐妹同行,抗议政府将38万名陆配变成次等公民。
他说,史雪燕就职议员前未被告知应放弃中国国籍,卸职两年后突然被要求,但因无合法途径可取得「放弃中国国籍证明」而遭溯及解除议员资格,因此要对内政部长、陆委会主委提损害赔偿诉讼;政府错误援引国籍法第20条要求陆配放弃「外国国籍」,依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属我国人民,并非外国人,这是违法处分。
他说,中共国籍法明定须由公安部核准「外国」国籍之放弃,而中国政府不承认台湾为国家,更不可能承认台湾人为外国人,因此陆配根本无从依法放弃中国国籍而陷入「两岸皆不承认」的僵局,宛如台湾版「亚细亚孤儿」,此制度设计缺陷下,38万名陆配将被排除在宪法保障的参政权外,沦为次等公民,此案不仅关乎史雪燕个人权益,更牵动国家宪政主权原则与人权保障。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昨天回应,史雪燕提出的诉愿已经驳回,现在提诉讼,一再用的理由就是,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中华民国国民,但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不是国民,不会给你国家赔偿待遇,「大陆地区人民不属于国民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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