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属车辆 不能走人行道、牵车过马路

洛杉矶县天普市(Temple City)近来电动自行车(e-bike)使用大幅增加,特别受到青少年族群青睐,蔚为风潮。然而,由于部分骑士欠缺交通法规知识与安全观念,经常出现闯红灯、骑上人行道、独轮骑行、逆向等危险行为,事故频传。天普市政府与警方指出,虽然市内尚未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专属法规,因此执法原则以教育为先,并透过社区宣导、校园合作及免费线上课程,提升家长与学生对e-bike安全与法律责任的认识。

e-bike属车辆 不能走人行道、牵车过马路

洛杉矶县警局天普分局特别任务小组警员林警官(V. Lam)与市府社区服务暨公共安全主管阿玛雅(Jose Amaya)指出,e-bike虽具便利与娱乐功能,却也潜藏不少风险。许多家长在未充分了解法规下,为子女购买高价电动车辆,导致孩童在马路上恣意骑乘,极易酿成危险。

依时速及设计分三类

阿玛雅说明,根据加州法律,e-bike依时速及设计分为三类:第一类与第二类最高时速为每小时20英里,18岁以下使用者须配戴安全帽;第三类最高时速为每小时28英里,使用者须年满16岁,且不论年龄皆须戴安全帽。若e-bike超过此速度或电池输出超过750瓦,则不符上路资格。加州自2017年起要求制造商于车辆上张贴类别标签,警方可透过标签辨识车种。

天普市e-bike使用激增,青少年违规行为频传,市府与警方强调以教育宣导为主,提升安全与法规认知。(左起:阿玛雅、林警官)。(记者张庭瑜/摄影)

林警官补充,目前警方并无专用测速设备检测e-bike,多仰赖目视与车辆标示判断。尽管违规可依法处罚,但因多数骑士为未成年人,开罚须通知家长到场签署,程序繁复。因此,警方倾向加强宣导教育,而非倚赖取缔。警方观察发现,许多青少年不清楚e-bike须遵守与汽车相同的交通规则,包括不得在骑楼与人行道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号志、禁止逆向行驶等。有学生自诩「自己是超人」,不顾安全在马路上独轮骑行、逆向冲刺、闯红灯,极易酿祸。

闯红灯、骑楼行驶均属违规

「我们经常在校门前发现学生未戴安全帽骑e-bike,或将安全帽挂在龙头上装饰,一进校园才戴、放学又取下,形同虚设,」林警官说。他表示,若发现违规,会视情节决定是否处罚,但一群青少年分头骑乘,执法不易,且基于安全考量不宜追逐,仍以劝导与教育为主。他强调,「我们不希望警员为追e-bike而伤及自身或他人,」。

林警官也提到,近日警方刚在天普市取缔一名骑士,其行为属「鲁莽驾驶」(reckless driving),因此依法将其e-bike当场扣押(impound),强调这类车辆属于「机动车辆」,不应被视为行人。即便是最低等级的第一类e-bike,也属于交通法规所定义的车辆,应依照所有交通号志与转弯规则行驶,与汽车并无二致。他进一步指出,许多民众误以为过马路时应下车牵行,但其实根据交通法,e-bike作为机动车辆,应「骑乘」通过有号志的路口,不可像行人般牵车穿越,否则反而可能违规并增加事故风险。

青少年肇事 家长须连带负责

为加强宣导,天普市将e-bike安全纳入每月「邻里守望」(Neighborhood Watch)会议重点,并与天普市联合学区(Temple City Unified School District)合作,制作中英文宣导单张,协助家长与学生认识相关法规及正确使用方式。阿玛雅也提醒,加州公路巡警局(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 CHP)网站(chp.ca.gov)提供免费「电动自行车安全与训练」(Electric Bicycle Safety and Training)线上课程,协助民众进一步了解相关规范。虽课程主要以英文呈现,但网站亦提供多语版宣导资料,供不同族裔参考。

有骑士因不服从指挥、态度不佳,遭警方依法取缔并扣车。(天普市警局提供)

根据加州法律,e-bike属「车辆」范畴,若未成年人骑乘违规肇事,家长可能须负连带民事责任。阿玛雅呼吁,家长在购买e-bike前应先了解相关法规,引导子女正确、安全使用,「否则不仅自己受伤,也可能波及他人。」目前,天普市尚未制定e-bike专属市法,执法依一般自行车规范进行。市府表示,将持续观察趋势,透过加强社区宣导与校园合作,共同营造更安全的骑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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