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未松口 堵车费最后期限仍为4月20日
根据此前的报导,大都会运输署(MTA)已与联邦达成协议,同意曼哈顿堵车费至少可以收取至10月底。但联邦方面律师团队最新释放的消息指,留给纽约的最后期限仍维持4月20日不变,并未宽限到10月。不过,如果纽约方面无视这一要求,联邦也尚未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惩罚措施。
代表联邦的助理律师塔尔琴斯卡(Dominika Tarczynska)近日强调,联邦方面给纽约自行取消堵车费的期限仍为4月20日,如之后仍在收堵车费,运输部长达菲(Sean Duffy)有权决定如何处理,「可能意味著任何事情」。不过,塔尔琴斯卡透露,运输部方面目前正在评估可能的惩罚方式,意味当局还没有准备好充分预案。
运输部在撤销堵车费许可后,曾将3月21日设为最后期限,要求纽约在此日前停止收费,但MTA无视该要求。在3月21日过后,联邦再给予30天协商期,要求MTA在4月20日前停收。不过,纽约方面仍表示不会遵从新的要求。MTA代理律师卡普兰(Roberta Ann Kaplan)表示,除非法庭发布禁制令,否则收费不会停止。
根据本报此前的报导,MTA与运输部4日曾达成一项协议并提交给法庭,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关于堵车费官司的最终动议,随后交由法官作出裁决。此消息当时曾被普遍认为是联邦松口、允许MTA收费至10月底的标志,不过塔尔琴斯卡在法庭听证会上的陈述表明,联邦其实并未打算妥协,仍将继续敦促纽约停止征收堵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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