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处携台湾会馆 4/11受理申请换发护照
为推行海外便民服务,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宣布,将与位于法拉盛的纽约台湾会馆合作,订于本月11日(周五)上午10时10分至中午12时,在会馆办理行动领务,受理台湾民众申请换发护照及文件验证。
行动领务服务包括申请件收件与初步审核。现场不发件,也不处理速件,且仅限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托人送件代办。此外,首次申请核发护照者,仍需亲至经文处办理。
经文处提醒,为缩减等候时间、增加办理速度,申请民众事先需备齐所需文件携至现场递件,所需文件包括有效中华民国护照正本及影本,护照已逾效期者,请提交其他身分证件,如美国护照、美国驾照、永久居留证正本及影本等。
此外,民众还需携带护照申请表或文件证明申请表、两张护照专用相片、拟申请文书验证正本及影本。护照相片须提供近六个月内所摄彩色正面、脱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相片。
申办一般护照费用每本45元,申办验证之英文原件与中译本,每件各15元。申请人请自备现金或银行汇票,不接受信用卡或个人支票支付。
新护照与文件验证正本,将分别在七周与十个工作天后发件,申请人可本人或托人持收据与身分证明,至经文处取件。若是拟由经文处代送邮局寄回者,请自备回邮信封并贴妥邮票11元。
其他相关规定,请详阅经文处网页公告说明,护照类网址:taiwanembassy.org/usnyc/cat/15.html。文件证明类网址:roc-taiwan.org/usnyc/cat/17.html,或电邮[email protected]洽询。
台湾会馆地址: 137-44 Northern Blvd., Flushing, NY 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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