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龄学生当「刷卡党」车手 警方搜获135张卡

香港警方在中环国际金融中心(IFC)商场,拘捕两名疑为盗卡集团充当买手(车手)32岁和28岁香港本地男子,当时两人由苹果专门店刷卡购买电子产品离开时,被警员截查,在他们身上及私家车内搜获多达135张他人信用卡及扣帐卡,另检获10张他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21部手提电脑和平板电脑,以涉嫌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将两人拘捕。

香港高龄学生当「刷卡党」车手 警方搜获135张卡

文汇报报导,行动中检获的电子产品总值约15万元(港币,下同,约1.9万美元),两名男子报称是学生,警方正调查信用卡的来源和幕后主脑。

前日,中区警区特遣队人员在商场进行反罪恶巡逻期间,发现两名可疑男子进入苹果专门店购物,当两人携同购买的数码产品离开时,警员在两人身上检获6张属于他人的信用卡及65张扣帐卡,以及两人刚购买的、总值逾3万元的2部手提电脑和3部平板电脑。遂以涉嫌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将两人拘捕。

警员随后再将两人押到他们停泊在商场停车场的一辆私家车搜查,该车辆属其中一名被捕人持有,在车内再搜出64张属于他人的信用卡、10张不属于两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总值逾11万元的6部手提电脑及10部平板电脑。

中区警区科技及财富调查组高级督察袁颖乔3日讲述案情指,两名被捕人分别姓郭(28岁)及姓林(32岁),本地人,均报称是学生。案件仍在调查,警方将进一步追查涉案信用卡、扣帐卡如何得来,有关大量数码产品以及涉及往来港澳通行证用途等。两名被捕人仍被扣查。

据了解,警方检获两张证件,显示两人在都会大学修读短期课程,不排除受犯罪集团招揽,利用盗来的信用卡和扣帐卡购买电子产品,然后变卖套现。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使用他人信用卡作诈骗行为,有关行为可能触犯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等罪名,最高刑罚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而盗窃亦属非常严重的罪行,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盗窃罪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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