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月薪不到5千却负债2千多万 冲热搜:怎么欠的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名37岁女子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人民币,下同),其申报的债务总却额高达2544万余元,还向法院申请破产。消息引发热议并冲上微博热搜,至今天中午浏览数已超过1亿。网民们最好奇的是,这名周姓女子的高额是怎么欠的,但怎么算「这笔买卖她都不亏」,「这才是高手」。
快科技报导,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这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截图显示,申请人周某,女性,37岁,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11592.27元,但其申报的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
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该案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法院在网上发的个人申请审查公告,而非申请受理公告。申请审查公告的目的是广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但未说明周女是如何欠下这笔高额债务的。
深圳作为国内首个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其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诚实而不幸」债务人可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若申请获批,法院将制定还款计划,要求债务人未来收入超出基本生活费用的部分用于偿债,同时限制高消费行为。
此前也有类似案例发生。2024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夫妻破产。两人自1998年起在深圳罗湖区开设个体工商户毛巾批发零售店,2009年仓库遭遇火灾,约150万元存货被烧毁;2012年重新开店但一直亏损,2012年至2023年期间,夫妻陆续借钱、网贷用于偿还债务及店铺经营,但店铺仍处亏损状态,不得不于去年10月注销,两人负债928万余元。
郭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核查发现夫妻俩名下有一套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房产,现金及存款不足400元,家人生活拮据困难,认为夫妻不存在虚假陈述等情形,符合深圳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裁定宣告郭某某、李某某破产,后续,二人的房产将通过网路拍卖折现用以偿还债务。考察3年期届满后,郭某某、李某某可向法院申请免除未清偿债务,由法院依法审查裁定。
网民则纷纷留言:「按照这个前例来看,周女这笔买卖怎么算她都不亏」,「这才是高手」,「申请破产就能解决,那信用纪录岂不是毫无意义了」。多数网民则想知道周女是怎么欠下这高额债务的:「职业背债人吧」,「债主是谁?这又是借名贷款情况」,「我一个月赚8000块,向银行连5000块都借不到,她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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