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餐厨具出口欧盟新规加严 企业“危”与“机”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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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产业网 (2011年6月22日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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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欧盟将对产自或发运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聚酰胺和密胺塑料餐厨具加严入境监管措施。
一、进口商必须提供产品初级芳香胺与甲醛符合欧盟限量要求的声明,并附上相应的检测报告;
二、成员国为进口货物指定特定的第一入境口岸,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入境口岸清单;
三、成员国主管部门将按10%的比例对进口货物进行抽样检测。
按规定,只有在所有检查完成并合格后,货物才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流通,否则,成员国应立即通过快速预警系统通知欧盟委员会,并采取相关的管制措施。
面对欧盟新规,将至企业检测成本和管理成本大大增加,对我国出口塑料厨具产业造成较大冲击,许多中小塑料餐厨具企业将面临倒闭的命运。
但对另一些长期以来生产较规范、着重必善工艺的出口企业而言,看到的则是机会。标准要求提高后,不少企业将被赶出欧盟市场,这给他们带来了更多机会;另一方面,虽然成本提高了,但却带来了长期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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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辑:wtx |
文章来源:食品产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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